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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四章:血案

第一百六十四章:血案 (第2/2页)
  
  当时组里有人劝张清,说这郭四入过军,不好这么杀。那张清正义凛然道:
  
  “这是为民做主的好事,便是闹到我族叔那里,也会支持我这么办的。”
  
  他嘴里的族叔,自然就是泰山渠魁张冲。
  
  之后,在众多郭氏民的参与下,由张清带头,其余人加棍,就将郭四在赢牟河滩上棍棒乱石给打死了。
  
  杀完了人,张清气势汹汹得对郭氏壁的里民们道:
  
  “凶顽授首,敢有叫冤者,与同罪论。”
  
  信看到这,张冲已经是怒火中烧,他一怒族人竟然敢如此名目张胆以权谋私,草管人命。二怒赢县令官官相护,包庇张清。不过他虽怒,但到底知道关羽为人,既然已经调查的如此清晰,那必然有后续。
  
  果然他接着往下看,就见到了此事的后续。
  
  在关羽了解了这一系列始末后,马上就将赢县长文禹喊来,训斥其包庇不法之事,并命其亲自去郭四的入葬日给郭四披麻戴孝,并代表县署寺向郭四遗霜道歉,棺材费也由县署出,并赠粟百石,其子入县寺,由县寺抚养,后送烈孩营培养。
  
  烈孩营者,就是泰山军牺牲吏士子弟的教学营,统一学习,统一生活。
  
  至于张清,与人通奸,残害良民,虽是渠魁的族人,而且还是大桑里族人中的精干,但还是将其槛送入狱,等候发落。
  
  但这个过程中赢县令文禹再次发声,一方面几次强调,分田组组长张清的问题并未犯法,而是具体私德问题。在处理郭四一事,是被豪强有意蒙蔽,其处理过程完全是符合分田组正常分田章程的。
  
  过往分田,往往都要打死吊死一些顽愚,所以分田组是有具体的执法权的。
  
  后来赢县令文禹在郭四入葬那日来给其披麻戴孝时,在过往群众中问大伙对分田组组头张清的处理意见,当时黔首里户们一致认同张清是好的,郭四本身就游手好闲,与人为恶,杀的好。
  
  然后赢县令文禹就以赢县印出具了对张清问题的判词,再次申明此为个人私德问题,并为其作保。据关羽说,此人当堂称:
  
  “特将张清褫职,以儆效尤。就以此来结桉,出了问题,他来负责。”
  
  之后文禹就命赢县寺的狱寺长不要以罪囚来对待张清,并几次去狱寺探望。
  
  关羽后来了解到了那场所谓的民审大会,其实就是一戏。当时参加的就是原先那批同意将郭四定位凶顽的帮凶,里面不仅有张仲的五兄弟,甚至还有与张清通奸妇人的丈夫,也就是当地土豪孟岐的弟弟,他也参与了,还同意说张清是好人。
  
  关羽自然明白文禹死保张清的原因就是因为此人是渠魁的族人,而他之所以敢如此,必然是有人给他担保,许诺了什么,无外乎就是那些大桑里张氏的人。
  
  但关羽知道这肯定不是渠魁的意思,所以他更不能让这些人借着张冲的名头到处包庇有罪,尤其是这种残害生民的事情。
  
  所以关羽在立马修书一封,将此事始末全部汇报给奉高的张冲,就派自己扈兵去寺狱亲自拿了张清,并将其送到郭氏壁,当着全里户的面,吊死了张清。一同被吊死的还有郭氏壁土豪孟岐和他的伴当张氏五兄弟。
  
  就这样,郭四一条命,抵了七条命,其中还有一个是大桑里张氏的族人。此外,关羽也在信中陈罪。因为他还派兵包围了赢县署,将县令文禹给抓了。按制度,他关羽虽是一地主官,但更多的是负责军事,除非真有文禹叛敌的事,是不能出军兵拿一个泰山郡守举的民政官的。
  
  看到这里,张冲才把胸口一直堵住的气才舒展开来,果然关羽还是那样的关羽,要是此君也变成一个畏惧豪势的人,他就真的会感到悲哀。
  
  至于谁替张冲出头,去给那赢县令递话的,张冲自然会给他挖出来。这种毒瘤不剜,后面就会要命。
  
  但就在张冲觉得此事已经明朗,甚至可以盖棺定论的时候,泰山郡太守蔡邕在外求见。
  
  正当张冲以为是不是蔡老翁的两个学生已经赶到奉高,要为他们引荐时,进来的蔡邕满脸凝重,交给了张冲一封信。
  
  他带来的这封信竟然是已经被关羽扣押的赢县令文禹所写,写的也是郭氏壁郭四之死一桉。而他的表述,却让张冲大吃一惊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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