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2章 打了小的,来了大的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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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他呢!
不管他是什么东西,他现在都是我的敌人!
他出手招招狠辣,一点留人活命的余地都没有!
这不,这货一击不中,便又转身冲来,伸出长长的利爪,张开那个血盆大嘴,露出那两颗锋利的獠牙,一副要将我生吞活剥的凶狠暴戾样子……
我就郁了个闷了,为什么有事不能好好说呢?战斗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吗?你这是因为输了一场就睚眦必报找回场子,还是因为被我私闯“民宅”而大动肝火?又或是嗜血的病态发作,需要点新鲜血肉来进化,好死不死我正好送上门来?
得!不管怎样,现在的我都可以断定这货是敌非友,远远不是林总他们所说的大金洞神秘主人是个因人而异的怪人——对别人因人而异是怪,对我穷追不舍、赶尽杀绝是敌。
别人敬我三分情,我还他七分意;别人毁我一棵树,我坏他一片林。
既然大家没话可说,直接就要你死我活,那就干吧!我还怕你不成?
与之斗力斗勇斗狠劲,我绝对死得很惨、死无葬身之地,所以我只能拼速度拼灵巧拼智商。
他不是冲过来吗?
呵呵,我不应战接招,我且先避其锋芒。
往前,加速——呵呵,我如今的速度可不知盖的,这个笨家伙哪能追得过来?
不过或许他见我拼力向前,这货先是一愣,待那榆木瓜子想通了我要干嘛,“嗬嗬嗬……”地干吼一阵子,才使开他的大跳追将上来。
我考!好牛逼!
我“闲暇”之余匆匆回头“察看”敌情,却发现这货一跳长达上十米,路窄洞低的地方也有四五米甚至五六米——我的乖乖!哪谁?你属蚂蚱的还是属青蛙的?又或是移植了澳洲袋鼠的基因?咋就这么能跳呢?
不过好在他弹跳虽远,但两跳之间的却是迟缓,所以短时间要追上o我也是大大的不可能。
你追我赶,玩龟兔赛跑?
不!不!不!不说我要赶时间外面还有人在等着,就是没有那事,我也不会蠢到和一个不知道疲倦、没有细胞能量损耗的僵尸比跑步啊!
没错!在这黑暗之中,我只能凭着手电来看到一切,有着非常的不便,可是除了还不能完全夜能视物的眼睛,我还有比目灵更出色的听灵啊!
我不是柯镇恶,也不是花满楼,不能像他们那样几乎完全可以用双耳来代替了双眼。特别是花满楼,这个人物角色简直瞎出了一个完美的境界:“其实做瞎子也没有不好,我虽然已看不见,却还是能听得到,感觉得到,有时甚至比别人还能享受更多乐趣。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?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?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?”简直令人也想蒙住双眼,体会一下他的完美人生。
如今我只要手电一熄,便是黑暗了眼睛。
可是我不敢那么玩,我怕死!
虽然我的听力因四级听灵巅峰而大进,又因苦修言小白的飞刀技巧而特训了听力,我的听力也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(呃!与正常的普通人相比),但是如今我在别人熟熟悉悉的地盘,我要是一个大意而陷入万劫不复——我他么的找谁说理去?
不能妄自菲薄,更不能妄自尊大。
身处危险之地,事无大小,通通需全力以赴。
我跑啊跑啊,眼看他一个跳跃落于我身后的几米之处,身形将稳未稳时,我回身就是一颗拳头大小的石头直射他的额头——
“啪!”石头准确命中了目标。
我发射石头的力量很大、速度很快,这笨家伙如何能躲得过来?那石头不偏不斜正好命中了他的额头,发出的清脆响声在这个安静得特别诡异的地方显得更是刺耳。
不过令我口瞪目呆、无言以对的是,这个大家伙虽然被那石头的强大力量击打得后退了两步,但是也只是退了两步而已,那石头像鸡蛋撞在石头一样碎成粉渣,洒在他那白皙皙的脸上,虽然样子有点狼狈,但实质连皮都未曾破上丁点。
我曰!好坚韧的皮肤!
可怕!
大家伙站稳脚跟,斗鸡眼睁得更是怒圆,面无表情地看着我,似乎在思索着我为什么有这种手段,却也不过一两秒钟的时间,这蠢货似乎思索未果,双脚再次平行起跳,张开着利爪再次追来……
关于僵尸的铜皮铁骨我是在有耳闻的,只是听是一回事,亲自验证又是一回事——这他么的可以打死一头成年公牛的雷霆一击,除了让他退了两步加灰头灰脸外,竟是屁事没有!
我晕!这货这身皮肉这么坚实,假如他要是去练拳击,谁人能挡?
牛!你牛!我打不死你我不会继续跑吗?
眼看他身形要动,我的脚步也更快,“呲遛”的一下我也继续向前奔进……
为什么向前?而不是退后?
退后干啥啊?退后了此行还有意义吗?
前进,必须前进!一来闪开这货的追击,另一方面也看看里面是否藏有狗头金。既然这里面有这这么神奇的地方以及这个可怕的家伙,那么如果真有宝贵的东西存在,也必定是在这条山洞之中。
至于金子对于人类是珍贵稀罕之物,哪么对于僵尸是否也那么贵重——我又不是僵尸,我如何知道他的想法?
中间的这条通道的入口在三条通道之中并不算大,可是越到里面我竟发现越来越大、越来平整,即使偶有大块石头,也是被堆放在两旁,不影响中间的畅通无阻。而且我在奔跑中我还认真打量了那石壁,发现了许多刮痕——不用说,肯定是那大家伙用他的锋利指甲抓出来的,只是他这是开路,还是练功?
咦?不对!大大的不对!
我记得刚才从左边的洞口进,右边的洞口出,一直保持着平速前进,总过程也就花费了十几二十分钟而已。可是按道理这中间的路线是最短的,花费的时间应该不足10分钟就会到达之前的岔路口,可是现在进入这里已经十几分钟了吧?而且后面的这十来分钟更是几近全力的极速奔跑,跑动的距离应该远超刚才两条通道的总和了,可为何一直觉得前路漫漫,且那个岔路口的踪迹却丝毫未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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